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第四次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9日9:00至2022年12月18日17:00(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节假日正常报名。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填写《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第四次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4,以下简称《报名表》),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应聘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ygsf@vip.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求职(博士)+姓名+毕业学校+应聘岗位。请如实填写应聘信息并以规范格式发送电子邮件,邮件接收成功后,将于3个工作日内回复资格初审意见,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3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初审结果的,应电话联系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了解审核情况。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会同具体用人部门共同负责。

2.报名成功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材料:

(1)《报名表》(附件4,一式一份);

(2)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3)个人简历及成果奖励证明材料;

(4)本人身份证(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6)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3)-(6)项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证明、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报名经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被取消应聘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2.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将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畅通,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3.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五、考试

考试采取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专业理论基础。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成绩由工作人员现场通知应聘人员。

六、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考试成绩相同,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如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加试,视为放弃,后果自负)。考察体检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考察工作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成绩、排名。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8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8年(含试用期)。

九、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监督和投诉举报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室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室 0518-85817772。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

1.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第四次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xls

2.江苏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3.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博士人员培养、引进及管理办法.doc

4.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第四次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doc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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